【圆明网】河南省平顶山市法轮功学员蒋军峰多次遭绑架,曾被迫害命危,二零一五年依法控告江泽民,十一月二十五日被绑架,后劫持到平顶山市郏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遭非法庭审,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突然收到被诬判五年的“刑事判决书”。
蒋军峰不服,上诉至市中级法院,二审又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没有开庭的情况下,维持原判。
蒋军峰一九六五年五月四日出生于平顶山市叶县,原系河南省平顶山市技工学校教师、学生科长。一九九六年六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按法轮功真、善、忍理念修炼及教育学生,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是单位公认的优秀教师,所有了解蒋军峰的人都说,他是当今社会上难得的好人,待人真诚、善良。
可是就这样的好人在江泽民集团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后,十七年来蒋军峰遭受了从精神上到肉体上的残酷迫害,家中老人、妻子、小孩、众亲戚身心备受煎熬,特别他年迈的父亲心灵更是受到极大的伤害。仅仅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拒绝转化曾至少五次遭绑架、劳教;被单位无故除名。
一九九九年七月他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一句真话,被北京公安人员非法盘查,限制人身自由,押送到北京丰台体育场,由武警看管,被强制下蹲,没有水、食物、不能上厕所约七小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平顶山市卫东区公安分局政保股长警察陈大录、王毛等对他非法抄家,强行绑架到平顶山市火车站北侧的平顶山市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他去北京永定门信访局上访,在信访局大厅被强行蹲坐在大厅一角的水泥地上,约三小时后,被押送到平顶山市驻京办拘禁一天一夜。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日,平顶山市卫东区公安分局政保股长警察陈大录、王毛等对他非法抄家,并绑架到平顶山市光明路的平顶山市看守所刑事拘留并劳教三年。在劳教期间被二十四小时专人包夹,强制坐在地上不动;罚站;强制军训,走正步;强迫外出劳动、挖沟、砌墙、冬天被逼跳水里挖泥疏通水渠;被强制在当地上市公司神马股份厂区挖厂房地基、卸火车皮;被强迫在平顶山市湛河城建治理工程清理河道围堰,将几十吨的泥袋从河底往返背到岸上,不给一分钱报酬。
二零零一年十月在劳教所一矿大队,他被十余人按住四肢强行灌食,鼻孔被管子扎出血。后被迫害的整夜咳嗽,无法入睡,不能正常吃饭,瘦的皮包骨头,即使这样仍被劳教所强制在院内除草,清理垃圾,直到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垂危才被保外就医。住进市结核病院后,昏迷三天三夜。为挽救他的生命,他父亲为高额医疗费四处奔走,可劳教所、学校、上级劳动人事局均无动于衷。
酷刑示意图:摧残性灌食 |
二零零零年三月至二零零二年四月年,在平顶山市柏楼劳教所被关押期间,为逼迫他放弃“真善忍”信仰,在所长徐常、副所长刘全良、陈某、科长杨洪涛、出入所大队教导员邵兵、四大队队长陈某某等人,多次对他强制体罚。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平顶山市公安局政保大队副队长侯保良,平顶山市公安局建设路分局黄楝树社区民警林宏贵等十余名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及搜查证的情况下,查抄他在经营中的店铺,抢走他的戴尔笔记本电脑一台,并将他绑架到光明路派出所,当夜建设路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陈队等人以“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莫须有罪名非法拘留他十二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数名便衣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情况下在蒋军峰正经营的店铺内强行将他非法拘押至市西斜拘留所,并查抄他在经营中的店铺,抢走他的电脑、真相资料师父讲法、台历等。同年十二月七日被非法行政拘留,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宣布非法批捕。先被劫到平顶山市西斜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四天,后劫持到平顶山市郏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相关单位和个人信息
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
院长王远蒙
刑庭:
庭长周刚:0375-2863636
副庭长李喜峰:0375-2863637
副庭长高萍:0375-2863638,审判长张峰:0375-2863637,人民陪审员:徐浩元、周明洋
书记员:尹丽珍
平顶山市卫东区检察院: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94,邮编:467000
检察长:马国兴
检察长:毛天德
公诉科科长:张辉
控申科科长:段东霞
检察员:樊帆
平顶山市中级法院:
申判长:张丰奇
审判员:张顺强
代理审判员:李沛喆
书记员:何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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